替身跑路后,霸总发现我是白月光

替身跑路后,霸总发现我是白月光

主角:顾琛,念晚,一种 作者: 喜欢香蒲的罗院士

状态:完结 时间:2025-07-07 03:51:02

《替身跑路后,霸总发现我是白月光》是大家非常喜欢的古代,大女主,萌宝,白月光,甜宠小说,作者是有名的网络作者喜欢香蒲的罗院士,主角是顾琛,念晚,一种,小说情节跌宕起伏,前励志后苏爽,非常的精彩。内容主要讲述了替身跑路后,霸总发现我是白月光

当年被妈妈逼着捐骨髓的倒霉蛋……好像是我?”带球跑路三年后,顾琛终于堵到我和女儿。

他盯着孩子眼下和自己如出一辙的泪痣,声音发颤:“你偷了我两样东西。”“还回来一样,

行不行?”---番茄提问:有没有那种替身文学照进现实,

最后发现小丑竟是我自己的经历?匿名用户:谢邀,人在家里,刚被堵门。

这个问题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制的。

本替身刚刚经历了职业生涯(不是)最离谱的滑铁卢——替着替着,

发现霸总珍藏多年的白月光朱砂痣,好像、大概、可能……是我自己?没错,

就是那个传说中“死去的白月光才是无敌的”经典剧本,在我这儿,它塌房了。

塌得轰轰烈烈,塌得我连夜扛着肚子(当时肚子里还揣了个崽)跑路三年,

现在被正主堵在儿童乐园门口,场面一度十分尴尬。先交代背景。男主,顾琛,

本市著名移动冰山兼印钞机,帅得惨绝人寰,也冷得冻伤方圆十里。我呢,林晚,

一个兢兢业业在他身边扮演了五年“菟丝花·温顺·替身”角色的专业选手。替谁?

替一个据说在顾琛年少时,像一束光照亮他黑暗人生的白月光。关于这位月光女神的信息,

少得可怜,只知道她锁骨上有颗特别的小痣,是顾琛心尖上永远抹不去的印记。而我,

恰好锁骨也有那么一颗痣。位置、大小,分毫不差。顾琛第一次见到我锁骨时,那眼神,

怎么说呢,像是溺水的人终于抓到了一块浮木,炽热得几乎要把我灼穿。那一刻,

我就知道我“中奖”了。这五年,我扮演得很到位。他喜欢安静,

我就绝不聒噪;他习惯掌控,我就温顺得像没有骨头;他偶尔深夜回来,带着酒意,

指腹会近乎痴迷地摩挲我锁骨上那点微小的凸起,眼神却空洞地穿过我,

落在某个不知名的远方。我知道,他在透过我看另一个人。老实说,工资给得是真高,

高到我足以压下心里那点微妙的不适,尽职尽责地扮演好我的角色。甚至,

在某个他应酬归来、难得流露出脆弱、紧紧抱着我喊了一声含糊不清的...

小说《替身跑路后,霸总发现我是白月光》 试读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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